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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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不是。
双方签署离婚协议就可以生效的说法是不正确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离婚协议不仅需要双方共同签订,还需要双方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30天的冷静期,双方都收到离婚证,才生效。
如何办理离婚协议手续?
1、取得离婚证后,夫妻关系完全解除,无关系。但双方仍是孩子的父母,一方负责抚养孩子,另一方应按时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
2、当事人同意离婚时,双方必须亲自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将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是城市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不设区,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上的人民政府。
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应持有:本人户口簿(95新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应在有效期内)、结婚证、离婚协议书(A4纸一式3份)、双方各2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证照片(同一底板)、《申请离婚登记声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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