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1、婚前债务属于个人,不属于双方共同债务。婚后债务,必须用于共同生活,属于共同债务。
2、夫妻共同债务是指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和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入和处分产生的债务。
3、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婚前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债务人配偶应当在接受财产或者享受利益的范围内承担责任,接受财产或者受益的债务人配偶有权在清偿债务后向债务人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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