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调不出来离婚协议书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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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离婚协议可以自己写,民政局可以提供模板,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

离婚协议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儿童监护和探视、配偶赡养费和子女赡养费的书面协议。

离婚协议必须是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签署,经法院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批准,具有法定效力。这是离婚程序所要求的内容之一。

根据最新的婚姻登记条例,离婚程序必须由双方签署。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图和子女抚养费、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在实际法律问题中,案件情况不同,具有特殊性,为了有效解决您的问题,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律师解释情况,解决您的实际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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