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1)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人民法院认定感情确实破裂,调解无效后,或者判决准予离婚。
(2)双方同意离婚的,也可以先签订离婚协议,然后直接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3)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离婚后分居满一年的,起诉方再次起诉离婚的,法院应当认为夫妻感情破裂准许离婚。
夫妻异地生活,能否认定为分居?
夫妻生活在不同的地方,如果感情不和,有相应的证据,法律意义上的“分居”。法官一般会做出基本判断,比如婚姻是否异地,怀孕是否异地,以及分居原因的相关规定等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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