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原告申请离婚时,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应当提供诉状、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等证据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双方同意离婚的,应当携带有关证件到男女居住地民政局申请离婚。
那么现在生活越来越便利,起诉离婚也可以在手机上操作,所以手机如何操作离婚申请流程?
1.进入婚姻登记网上预约平台,根据显示信息,选择您需要办理的预约服务;
2.按提醒步骤填写相应信息,即可完成预约;
3.预约后,可以查询、评价、撤销预约;
4.网上预约需提前2个工作日申请,受理日期为30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温馨提示:在实际法律问题中,案件情况不同,具有特殊性,为了有效解决您的问题,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律师解释情况,解决您的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