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出轨导致离婚损害的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物质损害赔偿包括:收集对方重婚证据的费用.起诉费.律师费等直接物质损害费用。
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解释》的有关规定。一般精神损害赔偿金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
2.侵权手段.场合.行为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的后果;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被诉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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