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个人财产是指夫妻一方的财产,包括夫妻一方在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姻关系存在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离婚或者婚内财产分割时不予分割。
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如下:
1、一方的婚前财产。这部分财产与行为无关。婚前财产是指夫妻结婚前取得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劳动所得、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等合法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身体权是人格权的一种,与个人的人身密不可分。如果将这一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于情于理不合。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为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几人。遗嘱或者赠与符合法定要求的,合法有效的,形成个人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化妆品、衣服、洗漱用品等。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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