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什么叫做财产转让?
1.当法律文书生效后,将.转让.出售.毁坏财产或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买卖财产.放弃到期债权.无偿为他人提供担保等,致使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
2.藏匿.转移.毁损或未经人民法院许可,处分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的;
3.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令消费的;
4.有履行能力拒不按人民法院执行通知规定的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的;
5.有义务协助执行的人在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绝协助执行的。
温馨提示:在实际法律问题中,案件情况不同,具有特殊性,为了有效解决您的问题,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律师解释情况,解决您的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