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离婚诉讼庭前调解需要做诸多准备,比如明确自身诉求、整理相关证据、了解调解流程等。
离婚诉讼庭前调解做些什么准备
在离婚诉讼庭前调解中,以下这些准备工作是很重要的。首先,要明确自己的核心诉求,比如财产分割的具体要求、子女抚养权的期望等。清楚地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才能在调解中有针对性地进行协商。其次,认真整理相关证据。包括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状况、财产状况、子女抚养情况等方面的证据。证据充分能增强自己在调解中的底气和说服力。再者,了解调解流程和规则。知道调解的步骤、大致时间安排等,以便更好地配合调解工作。还需要提前考虑对方可能的诉求和反应,预测可能出现的争议点,并准备好相应的应对策略。同时,要保持冷静和理性的态度,避免在调解中情绪化,以免影响调解效果。此外,要准备好清晰、准确的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意见,确保调解人员能够理解自己的立场。如果有必要,可以事先与律师进行充分沟通,听取专业意见和建议,让律师协助准备相关材料和应对方案。总之,做好充分准备,能让离婚诉讼庭前调解更加顺利和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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