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离婚时过错方的评定通常基于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情形。
离婚时过错方怎么评定
在离婚案件中,确定过错方是一个重要的问题。过错方的评定主要依据以下一些具体情况。首先,重婚行为,即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虽未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这显然严重违背了婚姻的忠诚义务。其次,与他人同居,这意味着有持续、稳定地与婚外异性共同居住的行为。实施家庭暴力,包括身体上的暴力行为以及精神上的折磨等,给对方造成身心伤害。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这也是严重伤害家庭关系的行为。还有存在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的情况,这会对家庭的稳定和经济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
此外,其他一些可能被认定为过错的行为,比如一方故意隐瞒重大疾病等。法院在评定过错方时,会综合各种因素和证据进行判断。证据的形式可以包括证人证言、书面证据、视听资料等。确定过错方在离婚财产分割等方面可能会产生重要影响,无过错方可能会获得相对较多的财产份额或其他权益保障。但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判定和处理会因不同的案件情况和法律规定而有所差异,不能一概而论。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当事人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妥善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在实际法律问题中,案件情况不同,具有特殊性,为了有效解决您的问题,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律师解释情况,解决您的实际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