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离婚后要求重新分割财产,若存在离婚时已明确表示放弃财产、超过诉讼时效等情况,法院可能不受理。
离婚后要求重新分割财产什么情况法院不受理
离婚后要求重新分割财产,法院不受理的情况通常有以下几种。首先,如果在离婚时,一方已经明确表示放弃对某项财产的权利,且该意思表示是真实自愿的,事后再要求重新分割,法院一般不会受理。因为这是当事人对自己权利的处分,应当予以尊重。其次,超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如果超过了这个时效期限才提起诉讼,法院可能会以超过时效为由不予受理。再者,如果重新分割财产的请求没有合理的依据和理由,比如仅仅是因为反悔或者无端猜测等,法院也不会轻易受理。此外,离婚后财产分割协议已经生效且不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情形的,当事人再要求重新分割,法院通常也不支持。总之,离婚后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并非一概而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当事人应当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以合理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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