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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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解除合同不成立法院根据所查明的事实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来进行处理。当然了,也是可以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或者是调解,如果双方当事人能够关于这个问题达成一致的话,就在人民法院的组织之下签订调解协议书。下面随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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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解除合同不成立法院如何处理?
原告解除合同不成立法院根据所查明的事实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来进行处理。
1、协商
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合同纠纷,是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合同的约定,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以达成和解协议,自行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应当遵守以下原则:一是平等自愿原则。不允许任何一方以行政命令手段,强迫对方进行协商,更不能以断绝供应、终止协作等手段相威胁,迫使对方达成只有对方尽义务,没有自己负责任的“霸王协议”。二是合法原则。即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其内容要符合法律和政策规定,不能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利益。
2、调解
合同纠纷的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者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由第三者对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明劝导,促使他们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仲裁
合同仲裁,即由第三者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断,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
4、诉讼
所谓合同纠纷诉讼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合同当事人的请求,在所有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审理和解决合同争议的活动。
合同不成立会形成缔约过失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缔约过失行为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的行为,缔约过失有两种,一种是合同无效,另一种是合同不成立,所以合同不成立可能会形成缔约过失。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合同成立
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订立过程的完成,也即主体对合同的基本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合同的成立与否属于事实判断问题,其重点在于判断合同是否存在
合同成立的条件是:
1、合同订立的双方当事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合同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而成立的;
3、合同中没有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的条文。
如果合同符合上诉的三个条件,该份合同就成立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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