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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有土地使用证丢了可以补办吗的问题,国有土地使用证丢失后,当事人需要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然后按照工作人员的指示携带相关材料报纸公告,报纸土地局国有土地使用证,媒体公告丢失期为两个月,公告期满后将申请新的土地使用证。下面及法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国有土地使用证丢了可以补办吗
1、可以。
2、土地使用证丢失到当地土地主管部门(土地局)登记挂失,然后拿着给你的材料去登报,再拿着报纸回土地局就可以补办土地证了。
3、申请办理变更登记需提供的资料:
(1)土地使用证(原件);如原件遗失则提供在媒体刊登遗失公告;
(2)经公证的购房合同、房屋所有权证;如房屋在银行抵押的,还需提供抵押权人同意办理的文件(原件、复印件);
(3)当事人的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
(4)变更登记申请表(到房屋所在辖区的国土窗口索取);
(5)若原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的,需补办出让手续后再进行变更登记;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登记发证,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登记发证办法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制定。
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负责保护管理。
看完以上内容应该对“国有土地使用证丢了可以补办吗”已经知晓了吧,关于本问题及法网还给大家带来了更多相关知识,如国有土地使用权在征收中是否应当获得补偿?相信大家还是感兴趣的吧,那么下面就继续来了解一番吧。
国有土地使用权在征收中是否应当获得补偿
一、一般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获得征地补偿
(一)政策依据——《土地管理法》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明确规定了,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是因政府需要使用土地而造成土地使用者不能继续使用土地,因而应当对土地使用者给予适当补偿。
(二)政策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十一条也有明确的规定:“被征收房屋价值是指被征收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在正常交易情况下,由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以公平交易方式在评估时点自愿进行交易的金额。”也就是说,房屋价值包含地上建筑物也就是房屋的价值和土地使用权价值两个部分,且这两部分的价值应当参考同等条件下的市场成交价格,也可以通俗地理解为:为了购置同等条件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需要支出的成本。
二、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征收的补偿规定
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都是无偿取得的,原土地使用权人没有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费用。国家为公共利益所需,要收回该土地时,也无需向原土地使用权人支付补偿费。
换句话就是说,国家支付土地补偿费的前提是土地使用权人取得土地时支付了土地使用费,在国家因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土地时,国家才给予返还。如果原划拨的国有土地上建造有房屋,那么在国家征用该土地时,该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就有权针对该房屋获得补偿或安置。
通常城市拆迁房屋补偿包括土地使用权补偿、房屋补偿、装修费、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经营性补助费、停产停业补偿、设备设施搬迁费等,而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征收的补偿是没有“土地使用权补偿”的。
温馨提示:以上是原则性的规定,具体拆迁中,还要看各地拆迁中的政策。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在实际法律问题中,案件情况不同,具有特殊性,为了有效解决您的问题,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律师解释情况,解决您的实际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