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通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离婚,一方通常需要到被告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离婚,需要携带双方的身份证信息、结婚证、起诉状与婚姻感情破裂的证据。
法院是否判离具体要看夫妻感情是否已破裂,若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持要离的,法院一般会准许离婚。
根据法律规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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